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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爷孙俩(第2页)

玫瑰的金主回来了,为了避免麻烦,在上次打电话的时候,她就告诉我没事不要和他联系,他的那位敏感而又多疑,要是被他发现了些什么蛛丝马迹,只怕接下来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至于我,一颗心早就千疮百孔,就算我愿意吃的少一点儿,再少一点儿,生命里也不会有第二个荷西来救我。我的梦想和爱情,早就在那个夜晚,被毁灭的支离破碎。

佣人烧饭的时候,我静静的在门边看着她。她笑着看了看我:“小姑娘,无聊了吧,这些天你天天窝在这里,要不我给你买些书吧。”

“好,那谢谢刘妈了。”我耸了耸肩,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

看书写字,这些都是美好的事情,可是于我而言似乎都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既然刘妈都提了,那我就看看,数多读一些,总是没有坏处的。

刘妈不知道我喜欢看什么,就七七八八的买了很多书。我谢过这个对我表露出良善的老太太,抱起书就啃了起来。

这一进去,就出不来了,毕竟外面的世界太过残酷,而书里,则可以让我感受到难得的温情。

也不知是巧合,还是无意,《羊脂球》也混在书里被一起买了回来,莫泊桑笔下的羊脂球,有着令人心折的魅力,除了是个妓|女以外,拥有着一切高贵的品质。可那又怎样,这个世界并不需要善良,一但堕入风尘,便终身难以逃离。不管主流世界的嘴脸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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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嘴脸再面目可憎,他们都不会允许一个妓|女,成为她们身边的一份子。

因为妓|女,婊|子,这些词向来就代表了下贱。

在这个圈子里,没有人会愿意和妓|女做朋友,也没有人愿意接受妓|女的改变。

也不知道是不是日子过的太无聊了,王本良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居然散出了几分惊喜。匆匆的下楼叫刘妈准备了饭菜,我就挑选起了衣服。

经过那么一个晚上,对于王本良的口味我也有了大概的了解。从他说话的语气里,我就知道,他喜欢温馨甜腻的姑娘。鲜嫩而不谙世事的少女,绝对会对他的胃口。

我从衣柜里,挑出了件带有立体花朵的无肩雪纺连衣裙,乌黑发亮的头发,若顺的披在肩头。

床头镜中掩映出来的少女,有着特别的芬芳,像一朵含苞欲放的花朵,让人仍不住想去接近和探寻。

王本良回来的时候,看到我这样的着装,一双眼睛粘在我的身上,片刻都没有挪开。

我看着他,脸上绽放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大宝贝,你回来啦,人家可想死你了呢!”

他的手搂在我的腰间,问了问我这些天的情况。我看着他,又装作有些害羞,低下了喃喃的对他说,自己在这里一切都好,就是没有他,有些难过。

王本良笑了笑,带着些宠溺的刮了刮我的鼻头说:“小宝贝可真会哄大宝贝高兴,来,大宝贝帮你洗澡来奖励你。”

他的动作和表情让我觉得一阵恶寒,却又不能说些什么,只能一遍露出娇羞的神色,一遍随他去了。

在陪着王本良洗澡的时候,他眼尖的看到了我腹部的水泡形疤痕,指着问我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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