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家大姑娘、小伙子出门走夜路,保不准第二天就能在小河边见到尸体。
即便到五六十年代,
各地村落组织起民兵队日夜巡逻,也只是将案件发生频率稍稍降低些而已。
经常死人且未婚者占比不少,阴婚或者叫冥婚的生意不就来了么。
李金娥作为鬼媒人,和其他几个不忌晦气的家伙搭伙,形成一条完整产业链。
从寻找尸源到征找买家、主持婚礼、现场布置,干的那是风风火火。
最疯狂时她长期雇佣着几个年轻力壮后生,专门守在县医院门口。
一旦打听到哪家年轻姑娘病危,便会使用暴力、恐吓等手段哄抢这具皮囊。
抢夺之激烈,往往在女孩尚未真正咽气时就会被许配出去。
部分医院工作人员还会把泄露垂危、身亡病人信息泄露给需求方,从中谋利。
后来郭嘉出台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盗尸、买卖尸体和介绍买卖,冥婚产业才逐渐消停。
常言道“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做死人买卖终归有损阴德。
李金娥一伙人在十几年前相继遭遇横祸身死,
不是突然恶疾就是摊上交通事故,基本没好下场。
李金娥大概是命格硬,愣是成了唯一幸存者。
但她丈夫却在赶集时遇到抢劫犯,
反抗时被人捅了十几刀,没送到医院便失血过多咽气。
女儿更惨,
遇人不淑骗了清白身子不说,受不了周围邻居指指点点,直接一整瓶有机氯杀虫剂六六六灌下肚。
当时李金娥出门不在家,等回来时人早凉透了。
有人讲她用丈夫、闺女的命替自己挡灾,
有人说老天爷是故意如此,让她老无所依、晚景凄凉。
大概真是应验人贱自有天收这句话,
李金娥利益熏心,竟然在自己女儿死后替其操办了冥婚,狠狠赚了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