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打一个,消费者薅镁团,镁团薅友商。
“不对,你刚刚不是说秦逐给温兆国的闺女当过舔狗吗?现在怎么又说温兆国误会了?”张煦豪忽然反应了过来。
“当舔狗,那是以前。”
林重光露出一个尴尬的表情:“现在,反过来了,温兆国的闺女,成了秦逐的舔狗。”
“额……”
人在无语到一定程度的情况下,真的是说不出话来的。
此时的张煦豪便是这种状态。
他甚至都怀疑,不,他肯定,一定是他们这些人搞错了。
有可能,从一开始,就是温兆国的闺女在给秦逐当舔狗。
结果这帮人都误会了,又或者说有人故意在造谣。
他们也不想想,他们造这种谣,有人会信?
一个百亿总裁,不,几百亿总裁,去给一个名不经传的小公司的富二代当舔狗?
开什么国际玩笑。
以秦逐现在的实力以及影响力,他只要招一招手,前来应聘他女朋友的人,恐怕能从江城排到去法国,就算秦逐想找个男的,恐怕春熙路上都会有不少的选择。
想到这里的张煦豪,嗤之以鼻地笑了笑,但也懒得再纠结,于是便继续说道:“你的意思是,温兆国是因为怀恨在心,所以不想把公司卖给秦逐?”
“八九不离十。”
林重光再次信誓旦旦起来:“温兆国是出了名的小气,当初我不就是多洗了几次脚而已嘛,还是跟那些品牌商一块洗的,又不是我挪用公款,我那是应酬。”
“结果,温兆国倒好,品牌商没事的时候,就一口一个小林做得好。”
“等品牌商那边一出事,就开始秋后算账,说我洗脚洗的多,我真是倒了血霉,我那段时间脚皮都薄了三寸,为了谁,还不是为了公司?”
说起这件事,林重光的眼眶隐隐有些湿润,仿佛遭受了莫大的委屈。
品牌商好的时候,就叫他小林林,品牌商出事的时候,就叫他老林家的狗儿子。
每每想起这些经历,他的心里都憋着一股气,想着有朝一日,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告诉所有人,这不是他的黑历史,这是他的来时路。
但显然,如果一直待在温氏,这辈子恐怕都不能实现。
知道秦逐出现在温氏,并且表现出了收购的意愿,林重光这才看到了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