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就这么定。三天后签。”
站起来了。走到门口。回了下头。
“张总。一个礼拜。我等你消息。”
门关了。
——
王胖子走了之后。会议室就剩张红旗一个人。
他把那份文化局的指导意见拿起来。翻到最后一页。看了看公章。
拿起酒店的电话。拨了前台。
“帮我传真。”
号码。北京。文化部。李建国办公室的传真号。
六页纸。一张一张过去了。
传完。张红旗回到椅子上。等。
四十分钟。手机响了。
李建国的号。
“红旗。传真收到了。”
“李处。这份文件。你那边见过没有。”
“没有。沈阳市文化局的指导意见。按规定必须报省文化厅备案。省厅再报文化部。我刚让人查了。省厅没有备案记录。文化部也没有。”
“那这份文件——”
“无效。地方文化局没有权限单独出台这种政策。更没有权限设定放映许可证的前置条件。这是越权。”
张红旗把文件收进公文包。
“李处。我需要文化部出一份正式的函。确认这份文件无效。”
“可以。但需要两天走流程。”
“来得及。”
李建国没挂。停了一下。
“红旗。还有件事。”
“说。”
“我这边的人今天接到消息。王胖子雇了一批人。具体干什么不清楚。但目的地是棉纺厂工地。”
张红旗攥了下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