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新政要做的,就是管住权力。让当官的,不敢仗势欺人。让百姓,有地方说理。”
他转身。
“周文。”
“学生在。”
“从今天起,各州县设‘鸣冤鼓’。”
“百姓有冤,击鼓鸣冤。”
“县令必须升堂审理,不得推诿。”
“若县令不受理,可来府衙告状。”
“府衙不受理,可来巡抚衙门。”
“若有官员压着不办呢?”
“压着不办?”陈明冷笑,“那就让他尝尝,被压着办的滋味。”
周文眼睛亮了。
“学生明白!”
三月末,江南各州县,都设了鸣冤鼓。
鼓就放在县衙门口,红漆木架,牛皮鼓面,旁边立着块牌子,写着四个大字:有冤击鼓。
第一天,没人敢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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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也没人。
第三天,吴江县一个老汉,敲了鼓。
他儿子被富户打伤了,富户赔了二两银子,县衙就结了案。
老汉不服,儿子被打断三根肋骨,二两银子够干什么?
鼓声一响,县令吓得从后堂跑出来。
升堂,审案,重新判。
富户赔了二十两,还被打了二十大板。
消息传出去,各地百姓都知道了。
原来这鼓,真有用。
接下来,各州县鼓声不断。
有的告官吏贪墨,有的告富户欺人,有的告邻里纠纷。
陈明让周文盯着,每件案子都要记录,都要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