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翻了翻卷宗,让邝智立介绍一下案情。
邝智立直接开始介绍,这件案子不复杂,因为根本没任何线索。
“李Sir,根据巡警汇报,他们是9:07分在簸箕湾巡街,当时听到有人呼救。”
“等他们到达巷口时,死者当时已经躺在地上,凶手正站着。”
“他们举枪警告凶手双手抱头蹲下,凶手蹲下后从袜子里抽出凶器,是一把匕首。”
“戳中了死者胸口,他们开枪射击,其中一个开了两枪、一个开了一枪。”
“凶手中枪后,没有倒下,而是拔出匕首割开死者喉咙。”
“之后两个巡警打光了子弹,凶手又扶墙站起,持刀向他们逼近。”
“其中一名军装换弹后,击中凶手头部,凶手死亡。”
“这是整个案件的行凶过程,现场没有监控,也没找到其他目击者。”
“对两个警员进行了分别问询,口供基本一致。”
邝智立顿了顿,确定李文斌对上面的案情介绍没疑问,就继续介绍尸检与物证。
“两具尸体都已经送去尸检,所有现场能找到的证物也都进行了化验。”
“死者是政治部警司彼得,他的致命伤有三处。”
“根据尸检报告,他的肋骨断了7根,其中三根都插进了内脏。”
“是胸口受到大力撞击造成的,根据现场情况与死者伤口推断,由凶手膝顶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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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到这,也还是止不住带上了惊叹的语气。
这也太凶恶了,一个膝顶,直接就致命了?
后面两刀其实补不补都不重要,根本救不回来。
“第二处致命伤是心脏的贯穿伤、第三处是气管、颈动脉切断。”
“除了第一次致命伤巡警没看见以外,另外两处伤口与巡警描述一致。”
“凶手身中9枪,我们在现场找到13个弹壳,有4发子弹射偏。”
“根据尸检,其中6发子弹射在躯干位置,都伤及内脏,2发打在腿部,一发在脑部。”
“致命伤就是脑部那一枪,也与巡警交代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