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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看书>李白哪有三只眼?老子是杨戬! > 第104章 崇市,再见(第4页)

第104章 崇市,再见(第4页)

一旁倾听的程烟晚瞬间愣住。

真的假的?

这么随意的吗?

一个黑帮这么命名,谁会认同这种蠢想法啊?

“帅!”沈屹飞猛的一击掌,“这真是天才般的主意啊!”

何序程烟晚:……

“谢谢。”何序抹了一把汗。

“但是万事俱备,只欠一个人——”

“帮主。”

“我们少一个帮主啊兄弟!”

沈屹飞愣了:“你建立的帮派你不当帮主?”

叹了口气,何序惨然摇头:

“兄弟,我和小晚这种人,只适合当个打手啊,狗头军师啊什么的。”

“一个帮主,我认为必须具备一些决定性的优点。”

“一,有一定的背景(然后他好出头扛事当靶子被人干啊)。”

“二,有丰富的资金和魄力(就是人傻钱多的凯子呗。)”

“三,也是最重要的,他要黄金一般的梦想,他要有悍不畏死的勇气,他要扛着所有帮众往前走的决心(也就是说特别好忽悠,能自愿的当一个傀儡)!”

“而这些素质我们都没有。”

程烟晚沉重的点点头:“确实。”

我们没有,我们没这么傻。

“但是,有一个人简直就是为这些要求而生的!”何序狠狠一指沈屹飞。

“就是你啊沈屹飞,你是一个天选之子!”

“兄弟,想从零开始,手把手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黑道帝国吗?”

“想一统支离破碎的黑道市场,让你的一个爸几个妈都惊掉下巴吗?”

“想像你爸一样封疆裂土,让那些曾经看不起你的人目瞪口呆,跪下唱《征服》吗?”

沈屹飞心潮澎湃,他重重擂了一下桌子:

“想!”

周围的餐桌纷纷投来看傻逼的眼神。

拉低帽檐,何序用拳头敲了敲自己胸口,很西海岸的说:

“Bro,这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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