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将肉放在水里。
还放了葱姜蒜,还倒了一点点白酒。
这酒是她在厨房找到的,散白,她闻了下,味道很呛,应该是高度酒。
所以她只倒了一点点。
沈明征在一旁看着她,时不时的挑眉。
他不太懂她这样做的目的。
丁一一看出他的疑惑,边做边给他讲解:“首先将肉焯水,可以去除肉里面的杂质和血水,也能去腥。”
“这样做出来的红烧肉口感更好、也更美味。”
她知道,在这个年代家家户户条件不好,吃肉比较少,也不太擅长做肉,有些人家做肉菜不焯水,就算焯水,上面的浮沫也舍不得撇掉。
水开口,丁一一将上面的浮沫撇干净:“这浮沫吃了对人体不好,而且有一股铁锈味,影响肉的口感,所以要倒掉。”
然后她将肉捞出来,改刀切小块,再将锅里的水舀出来。
将小块肉放进锅里煸炒,炒至金黄色,将肉盛出。
接着是炒糖色、然后再煮炖。
她用的是刚才盛出来的煮肉的水来煮炖,原汤化原食,这样不仅美味,还有营养。
丁一一做的很快,沈明征在一旁看着,时不时的添点柴火,其余时间都在看她,眼里有化不开的情绪。
一个人经历过生死后,真的会有这么大的改变吗?
丁一一察觉到了他打量的视线,当做没看到。
反正他没有证据证明她不是原主。
不管她的变化多大,他都只能是猜疑。
直到浓郁的肉香味传来,沈明征才回过神来。
他从没闻过这么香的肉味,明明昨天他从食堂也打了红烧肉回来,却不是这个味道。
由于是在院子外面做的,这股香味传到了周围的邻居家,好几户都出门查看。
当看见沈明征端着一盘红亮诱人的红烧肉进屋时,大家都咽了咽口水。
没想到沈明征不仅没打丁一一,还给她干活?
接着丁一一又做了一道黄瓜炒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