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多小时的唇枪舌战之后,沼田高典做总结陈述:
“法官大人,本案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社会关注度高。是媒体‘第四权’,即监督权对于个人权利侵犯的一次典型案件。”
“但是媒体的‘公权力’也需要受到限制和监督,法律是限制媒体无限权力的准绳。”
“对于此案的判决很可能会影响到后续相关案件的判断标准!”
“希望法官慎重考量,给予我方当事人以正当的判决!补偿我方当事人的名誉损失、精神损伤。”
“。”
法官沢田秋智听着这些话十分无语。从前几天开始,各个法律界的电话就打给他了,双方都在用各种手段想要影响到法官的判罚~
不过这也没有办法,西方法律体系就是这样的!
“砰砰砰!”
法官用小锤子敲了几下,
“休庭半小时合议庭将综合意见,进行讨论,再次开庭时宣布结果!”
“双方代理律师来一趟法官室!”
随着法官等人离场,审判庭里的氛围变得轻松了起来,众人也可以小声说话聊天了。
而有些旁听席上的媒体人员,有些是奋笔疾书,有些则是赶紧跑了出去,和自己的同事沟通庭审的过程
永山直树正在和明菜说着要不要试试看以后拍摄一些关于庭审的律政剧呢,沼田高典走了过来:
“直树桑已经在法官室沟通过了,法官再次提起了和解,我按照你的意见给回绝了!”
“果然又提和解了吗?!”
霓虹的法庭就是这样的,这算是法官主持的最后一次和解了,如果能够达成和解,那么宣判就没有必要继续下去了。
“看法官的语气,我们胜诉是肯定的了,不过赔偿方面,很可能只有象征性的一点点”
毕竟事实清楚,证据也确凿,判定侵权是肯定的,不然法律的威严何在?法官的名誉也会败坏的!以后干不了!
不过,媒体拍摄公众人物已经是霓虹事实上的惯例了,如果判决赔偿额巨大的话,媒体以后还怎么工作?怎么报道?
法官也不想开这个先例说不定会激起媒体行业集体反抗的!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判决侵权成立,但是由于永山直树是公众人物,对于媒体应有适当的容忍,所以赔偿金额应该只是象征性的一点点,至于道歉的话,当面就行,不用在报纸头条上。
“嘛我也知道大概会这样。”
永山直树点点头,不过他又不是为了钱!
“不过,有了判决就行!”
半个小时后,法官回到了审判庭。
“全体起立,现在开始宣判判决结果!”
法官沢田秋智站了起来,开始宣读手上的判决书。
“经过合议庭决议,本庭判决如下:
《东方体育报》侵犯永山直树个人隐私权、名誉权的行为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