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瑞龙笑了笑,并没有接话。
当年坐牢的人,又不是自己。
“哎你如今是在上班,还是在做生意呢?瞧你一身穿着打扮,还不算寒酸,应该靠着家里关系,做着一点小买卖吧?”
“嗯,在做一点小生意。”
“什么生意?挣钱吗?”
“我主要是搞点科技产品之类的,开销大利润薄,你呢?出来后,到底做什么大买卖啊?”
“我……老本行呗,你知道就行。”
周安荃神秘兮兮的笑了笑。
“……”
赵瑞龙心里一阵恶寒。
妈的,果然狗改不了吃屎。
不过想想也是。
像周安荃这种习惯了坑蒙拐骗挣快钱的人,是不可能老老实实挣钱的。
哪怕在监狱里接受过劳动改造和思想教育,但出来后也很难靠勤劳致富。
“你就不怕又进去?真要二进宫,恐怕就要牢底坐穿了啊!”
周安荃不以为然的呵呵一笑。
“放心吧老弟,我怎么可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
“难道你忘了,我在监狱里几乎天天研究法律,我会不知道钻空子?”
“毫不客气的说,我做的买卖,就算有人把我告发了,我也不违法!”
这一点,赵瑞龙是相信的。
都说久病成良医。
一个本就喜欢诈骗的人,还研究了很多年的法律。
那么他出来之后重操旧业,必然会钻法律空子、设风险屏障。
即便再次东窗事发,他也能让别人倒霉,自己却逃脱法律制裁。
而周安荃之所以能如此有恃无恐,根本原因就在于法律具有滞后性。
法律通常是应对已成熟的社会关系和已暴露的社会问题。
制定新的法律,需要观察一个新鲜事物所带来的利弊,等社会对其形成共识之后,再制定一套相对公平有效的规则。
这个过程,本身就是滞后的,所以滞后性也就成了法律的天然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