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完了一天的戏,俞良回到酒店,吃完饭休息了一会儿就接到了濮伦的电话。
“好好好,能谈就行能谈就行,麻烦你和庞姐了。。。”
“嗯。。。杜总说有条件?有限的条件可以答应,但是在原则问题上不能答应,如果这样我宁可不要再投资了,这话要说清楚的。。。小要求?没说具体的吗?”
“行吧,等她电话。。。对了还要跟庞姐藏哥霜哥他们说一声,现在开始要开始负责了。。。嗯。。。你们先负责,等我杀青。。。实在不行我再请假。。。好。。。好。。。挂了。”
挂断电话,俞良心情舒畅。
说回中午,濮伦挂掉和他的电话后,立刻找到了庞莉唯,简单沟通后,两人分头对接中影和万达,照实传达了俞良的意思。
其实就是实话实说。
两家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都分别汇报给了韩三坪和杜杨。
俞良想象的最坏情况没有发生,比如都说好了我全投,那我们必须全投,但韩三坪和杜杨得知竟然这么巧之后,双方就联系了濮伦他们,表示可以合作洽谈。
这才是娱乐圈的常态。
万事好商量,即便是中影、万达这样的行业巨头也不例外。
毕竟多一个合作方共担风险是好事。
当然,也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因为俞良的狗伎俩,双方被误导了,认为导。。。监制是张义谋。
张义谋是谁,谁能干扰这位的电影。
所以双方都觉得,都干预不了决策性的东西,不会出现两个投资方,因为各自的利益对抗的情况。
这次就是纯投钱,所以这样合作也无妨。
再加上刚才说的,风险共担。
而且还有一个优势,那就是强强联合。
毕竟一部电影的上映,光拍可不行,别的地方也要出力。
打个比方,某家公司研发一个产品,研发人员把东西研发出来,但光研发不行,东西得推销卖出去,这就需要销售了。
拍摄电影的剧组可以比作研发人员,电影是商品,投资方或者发行方是销售。
其实很多事儿都是一个流程。
当然,具体条款还需详谈。
虽说不干预创作,但保不齐人家有小要求,比如万达的杜杨就说了,所以中影那边也保不齐提什么要求。
不过俞良觉得都是小问题了,反正不会干预创作。
而且人家砸了真金白银,答应些条件很合理。
总之,投资肯定是有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