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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白灯黑袍泥犁寺(第1页)

夜幕之下,一行人往乐游原上的青龙寺而去。

曹六郎弃了宝盖肩舆,着一袭玄黑裘袍,提着一杆素白宫灯,照亮了前方的石板路。

裘皮好似以最上等的黑羊皮制成。

领、襟、褾皆以玄色为缘,光润的皮毛在烛火下隐现出如夜色深海般的幽邃光泽。

拓跋焘的脸在晃动的烛光之中,神色阴晴不定。

以他的眼光,自是可以看出,齐王曹六郎这一身皮裘,护体之能并不逊于他的宝甲。

但如此油光滑亮,轻便柔软的皮裘,想要赶上神金奇铁打造的神兵宝甲的坚韧,价值何止翻了百倍?

而且那裘皮……

非得是塞外玉龙湖所产,食邪祟,饮霜雪,昔年未羊大圣后裔的玄霜辟邪羚不可。

据拓跋焘所知,昔年他们鲜卑胡部在北疆之时,步孤氏的镇族之宝,便是一群从玉龙湖天妖部眼皮底下盗来的玄霜辟邪羚。

塞外艰苦,不仅要防备白灾、妖灾,更要小心邪祟。

一枚辟邪羚角,便是塞外胡人视若性命,可以在残酷的白灾中保存部族的至宝。

唯有步孤部最勇敢的勇士,才能用辟邪羚角装饰宝刀,被称为玉角勇士。

而只有女人和孩子,才能佩戴此角制作的巫饰,男人佩戴是要被嘲笑的!

当然,鲜卑入关之后,八大部族便不再以此为至宝了。

但鲜卑勇士还是以佩戴辟邪羊角宝刀为荣,可早在一百二十年前,六镇勇士再怎么勇武,也不会得到长安赏赐的羊角了。

但如果他没看错,曹六郎身上的羊皮,乃是羔皮……

唯有受某些极为恐怖的邪祟影响的羊王,才会产下被视为妖孽的黑羔羊,其羊皮才能在如此柔软的同时,又保留如此强横的防御力。

尤其是这种黑羔羊皮乃是用巫术扒下来的。

其最大的神异,乃是将邪异封印在皮囊中,化为巫灵庇佑佩戴者,同时还拥有比羊王玉角更强大的辟邪之能。

可以被那些强大邪祟视为同类……

“鲜卑勇士求之不得的宝物,八部仗之在北疆生存的至宝,却被皇子毫不珍视的披在身上。”

拓跋焘心中暗道:“如果是在鲜卑旧时,这样的羊皮会交给最勇敢的勇士!他们会披着它深入白灾的起源,去弑杀‘白神’下属的邪祟之王,为部民求得十年,二十年的平安。”

“但在长安,有着诸神庇佑,最无邪祟之虞的长安。”

“贵人们却穿着它为装饰,只为彰显自己尊贵的身份!”

就在拓跋焘心中的不满和愤怒再次酝酿了一层的时候,宗爱却碰了碰他的肩膀。

“你看到了那顶白灯笼了吗?”

拓跋焘这才注意到曹六郎手中的灯笼,惨白的烛光摇曳,在昏暗的夜色之中非但没有带来光明的感觉,反而让烛光照到的地方,都泛起一种灰白死寂的色彩。

就仿佛他们行走在幽冥和现世的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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