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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进宝说:“初九哥,你……太善良了,我们不会吃你。”
我说:“不吃不行!一定要吃,熬下去一个是一个,没有啥比活着更重要的事情了。”
如果找不到新的食物,我下定了必死的决心。
这是一种献身,为自己的儿子跟朋友献身,虽死犹荣。
虽然我死了,可至少会留在他们的身体里,哪怕变成一泡米田共拉出来,也值得。
接下来,仍旧是漫长的等待。
五天以后,我跟陶花,进宝还有巧燕,将附近的小树林又翻腾一遍,还是没有找到一粒酸枣跟松果,树叶子也很少很少,一片绿叶也没有。
大饥饿再次来临,谁都走不动,谁也站不起来,每个人都强撑着最后一口气,在苦苦煎熬。
又过五天,首先是樱子不行了,女孩陷入了昏迷之中。
然后是巧燕,也倒下了,眼皮都睁不开。
陶花一直蜷缩在我的怀里,没动弹,慢慢抬起她的脑袋,瞅到女人的眼睛也睁不开了。
我跟进宝,天翼,三个男人一步都迈不开。
那边山洞的张德胜跟张进广一直被我们捆绑着,没有放开,有吃的就喂他们几口,没有只能等着。
进宝说:“初九哥……我满眼都是好吃的,眼前有烧鸡,牛肉,三明治……还有红酒。”
天翼也说:“爹,我想吃面条,奶奶擀的面条真好吃,我一口气能吃一百碗。还想起了仙台山的柿子,李子,跟漫山遍野的桃子。”
我没有说话,紧紧握着手里的匕首,在考虑,是拉向自己的脖子,还是手腕。
临死必须摆个好看的姿势,死也要威风不倒,死个好看的样子。
我杨初九是一座山,屹立不倒的山,死了还是一座山,不能倒下。
考虑很久,终于慢慢抬起匕首,向着左手手腕划了下去。
血,汩汩流出,鲜红鲜红的,也香喷喷的。
手腕划破,血液喷洒的瞬间,很想自己把嘴凑过去,吸个够,自己把自己吸死也心甘。
可不由自主,将喷血的手腕靠近了陶花的嘴巴。
血液喷泉一样滴滴答答,流进了陶花的嘴巴里,陶花闭着眼大口大口吞咽起来。
然后,我将手腕凑向了樱子的嘴巴,让血在她的嘴唇上慢慢滴答。
起初,樱子只是用舌头舔,女孩子忽然睁开眼,一下将我的手含进嘴巴里,大口大口吸起来。
不知道为啥,我没感觉到疼,心里有种释然,为爱人跟孩子流尽最后一滴血,就是一种释然。
当我将手腕移动向巧燕的嘴边时,这边的陶花忽然睁开眼,大呼一声:“初九哥!不要!别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