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没再说话,往前挤了一步,把手里的东西递过去。
是厚厚几沓大棉胎,千元港币,用橡皮筋捆着,还是刚从银行取出来的样子,簇新簇新的。
刺青男人接过去,随手翻了翻,扔给旁边一个年轻人。
年轻人接过钱,手电筒的光照在上面,眯着眼睛很快数完,对着刺青男点点头。
“点点。”
刺青男人会意,从帆布包里抽出几张绿纸,扔了回去。
那人接住,手在抖,数都没数,转身就往外挤。
第二个挤上来的是个年轻人。
二十出头,穿着皱巴巴的西装,领带歪在一边。
“这个,能换多少?”
他手里没有钱,只有一块表。
劳力士,亮闪闪的,在手电筒光下晃眼。
“旧的。
翻新过,顶多八百美金。”
刺青男人接过去,对着光照了照,又掂了掂分量。
“八百?
这块表我买的时候三万!”
年轻人愣了一下。
“三万是昨天的三万。
今天,它就值八百。
换不换?不换让后面的人上。”
刺青男人把表扔回去。
年轻人站在那里,手捧着那块表,像捧着一块烫手的炭,不知如何是好。
后面的人着急了,推了他一把。
“换!”
年轻人一咬牙,把表塞回刺青男人手里,换回了八张皱巴巴的富兰克林。
第三个挤上来的,是个女人。
她穿着丝绸旗袍,料子很好,剪裁也好。
可她现在站在这条又脏又臭的巷子里,高跟鞋踩在积水里,裙摆沾了泥,她浑然不觉。